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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裁判规则

2023-03-16 15:49:35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8   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裁判规则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裁判规则 图1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芦才兴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冲减营业额偷逃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110号案例)《何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119号案例)、《吴彩森、郭家春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税务机关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231号案例)《王小禹鞠井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一介绍他人开具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无真实货物购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1209号案例)《苏州市安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庞美兴、罗正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开票单位未到案时能否认定受票单位构成犯罪》( 1284号案例)所涉规则提炼如下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目的规则。①“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中的'抵扣税款,具有特定含义,行为人虚开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如其主观意图不是用于抵扣税款,客观上也没有去抵扣税款,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去使用虚开的发票,则不能以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定性。被告人······采用虚开运输发票的手段,达到偷逃税款的主观目的,其所虚开的运输发票均未用于抵扣税款,因此其行为不符合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应构成偷税罪。”②(第110号案例)“税务机关为完成本单位的税收征缴任务和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具有放任受票人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者骗取税款的故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31号案例)“介绍他人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无真实货物购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1209号案例)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计算规则。“既然进项税额是购货方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后,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其抵扣税款时,税务机关依法应当将其支付或者负担的销项税额从中扣除。”“已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应从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中扣除。”(第119号案例)

3.开票单位未到案时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常表现为“无货虚开”···证明“无货”是办理该类案件的关键所在。”“由于货物交易存在于上下家单位之间,要证实“无货”,一般需要开票单位和受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都到案,双方供词一致,再以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资金走账和回流等情况佐证,确定“无货”属实,方可认定。”但是,“开票单位未到案的,可依证据认定受票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1284号案例)

△① 我们认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为人主观上要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客观上要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对于不具有骗税目的、不损害国家税款安全的虚开行为,不宜认定构成本罪。例如,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为了处理借贷关系,而非骗取国家税款,由于没有货物买卖事实,商品未实际流转、未产生增值,不存在计税依据,故各行为人无纳税义务,虚开行为不会对国家税收产生危害。因此,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② 现罪名已调整为“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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