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明确:年底还没收到发票应该这样抵扣!
又快到年底了!盘一盘账,很多公司都发现有些发票还没有收到。那么,这些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年后才收到又该怎么处理?
一、年底未取得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1、已付款没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
(1)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2、前年的发票,还能税前扣除吗?
可以!但不能超过5年!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3、不合规发票抵扣后被查怎么办?
企业需要在60日内补开、换开或提供可证明真实性的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规定: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4、无需办税的个人怎么处理?
对方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二、注意!发票报销这些细节要到位!
在报销发票时,这些细节要注意:
1、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内容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必须相符!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3、付款方全称
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4、未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纸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