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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的4.3万吨汽油,税务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各罚款30万元!

2022-11-15 14:40:35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29   0

“无中生有”的4.3万吨汽油,税务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各罚款30万元!

企业购销数据显示,涉案能源贸易公司从上游“购进”了40余种石化产品,但其对外开票“销售”的却是92号汽油。在没有进项的情况下,涉案企业如何向下游企业开票“销售”了4.3万吨汽油?

“无中生有”的4.3万吨汽油,税务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各罚款30万元! 图1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疑点信息线索,对辖区F公司、R公司、T公司等4家能源贸易企业实施税收检查,经过内查外调、多方取证,最终检查人员确认,这4家公司共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价税合计2.25亿元。因4家涉案企业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均已走逃,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完成取证等工作后,目前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一、4家能源企业形迹异常

今年3月,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了上级传递的一条重大风险案源信息。信息显示,仙桃市F公司、R公司和T公司3家能源贸易公司购销货物名称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

二、现场核查疑云重重

购销不符、异地开票、经营地不具备经营条件……初步核查的种种迹象,加重了4家公司“假企业”嫌疑。于是,检查人员决定从企业票流入手,对4家公司进销项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和追踪,从中寻找虚开的线索和违法证据。

三、红字发票露马脚

在税控系统中,检查人员查询到,在相近时间内,有一家名为湖州M石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的企业,曾为4家公司开具了91份品名为92号汽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人员核查发现,在获得M公司开具的发票后,4家涉案企业迅速向下游企业一次性开出了200份品名为92号汽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4家企业开票后,这家M公司对之前开出的9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冲红处理。

原来如此!检查人员决定再次约谈汪某,核实企业经营情况,但他们发现,汪某已失联。

四、运营链核查揭盖子

检查人员将案件调查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为加快案件后期调查速度,仙桃市税务稽查部门决定立即启动税警协作机制,以便为后期行刑衔接创造条件。

经过办案人员缜密、充分的调查取证,涉案企业违法手段和违法事实浮出水面:4家涉案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勾连,虚构油品购销业务,共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涉及金额2.25亿元。由于企业均已处于走逃失联状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文件规定,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4家企业作出各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向涉案上下游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总而言之,该公司从上游购进的石化产品但对外开票销售的是92汽油,虚构油品购销业务,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涉及金额2.25亿元。税务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标签:企业  仙桃市  涉案  虚开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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