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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税务风险怎么办?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基础救济措施

2023-03-21 13:45:59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11   0

公司有税务风险怎么办?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基础救济措施

1.积极陈述申辩

公司有税务风险怎么办?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基础救济措施 图1

陈述、申辩,是行政法律以及税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最基础、最普遍的权利之一,也是最不容易引起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关系对立的一种权利救济方式。当事人的陈述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八大法定证据类别之一。相比仅需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程序轻微违法情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陈述、申辩属于重要程序性权利,行政机关没有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的,属于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会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企业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的权利贯穿于税务行政执法活动的始终,企业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各种告知书、通知书、决定书乃至税务机关税务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陈述、申辩。

2.申请处罚听证

·听证效力

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听证费用

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支付。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法律赋予纳税人在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时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救济途径,企业完全有机会通过听证程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税务行政处罚生效前,就将税企争议及时化解。

3.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也是纳税人常用的权利救济手段,是税企争议常见的化解方式之一,其优势在于有机会在税务系统内部就将税企争议化解,不至于通过对抗的方式将税务机关完全推向企业的对立面。

那么,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又有哪些事项是企业需要了解的呢?在这儿又为您准备了10个常见问题

·复议机关简单来说,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范围一般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申请人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征税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征税行为,纳税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参加主体

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时限

一般的,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形式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复议笔录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依据之一。

·复议保护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复议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必然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救济方式,适用范围广泛,能够将税企矛盾控制在税务系统内部不外化。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申请复议的时限内及时提出申请,避免权利灭失。

4.提起行政诉讼

到了需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很可能是企业之前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税企矛盾已经到了最尖锐的时刻,企业应当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确有必要提起行政诉讼的,那么也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才能有效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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