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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2022-12-01 11:21:41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54   0

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最近,哈尔滨税务局接连通报了两起“零申报”税案,此前更有税局发文将盯紧长期“零申报”企业经营状态!10月起,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接连被查,“零申报”出事了

1、自成立以来,一直零申报

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图1

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零申报,未开具过发票,未能提供账簿资料;

经税局调取该公司2016-2020年银行账户资料,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据,认定该单位存在收取加盟费未申报缴纳相应税费的行为;

·   最终税局决定追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共计146545.6元;

·   对该公司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71006.74元;

连补带罚共计217552.34元。

2、“零申报”引发稽查

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图2

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图3

某公司自20187月至20189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进、销项税额均为“零”;20189月(属期)是最后一次申报;在201810月开具的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纳税申报,直接走逃失联;

该公司账户资金交易数据为零,无证据表明发生过商品购销事项,再根据发票查询结果及财务申报数据,无证据表明发生过采购商品业务,可以确定该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货物交易条件下开具的;

目前该公司因长期不纳税申报、查无下落,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从成立到非正常状态存续时间不足7个月,是非持续经营状态,纳税主体地址、联系方式都存在虚假性,不符合一个正常经营主体特征;

经对该公司开具发票行为进行分析,结合目前已取得的证据资料,判定该公司存在无真实货物(劳务)交易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特征明显;认定该公司是为虚开发票而设立的空壳开票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二十万元罚款。

瑞立诺财税解读: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到,“零申报”虽然不是被处罚的原因,但却是“诱因”!

对于连续超过3个月(有些地区是6个月)零申报的企业,很容易成为税务机关的监察重点,一旦发现疑点则可能引发进一步的税务稽查

比如上文第二个案例,由于零申报+长期不纳税申报,引起了税务局的关注,结果发现了“虚开”行为,从而引发了进一步稽查!

因此,企业对于“零申报”要更加谨慎了,应做好自查自检,千万不要存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此前更有税局明确发文:将紧盯长期“零申报”的企业经营状态,实现不同侧重点的分类监管

补带罚21万!“零申报”接连被查!税局明确:这种行为将纳入重点监管 图4

对于“零申报”的企业,若心存侥幸妄想通过“零申报”实现偷逃税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越来越严的税务监察环境下,做“漏网之鱼”只会越来越难~而对于正常“零申报”的企业,瑞立诺财税提醒:要正确认识“零申报”,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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