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CSO屡陷虚开风波,合规营销势在必行
编者按:
随着“两票制”的推行,类似医药CSO、CSP等新兴业务模式出现并发展。不过,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医药CSO、CSP等“营销”、“推广”企业遭到税务稽查,涉税风险日益增高。显然,存在一部分企业打着营销、推广、会议服务等名义,行虚开发票之实,以应对“两票制”之下医药企业成本陡增的问题,套取资金。本文通过近期爆发的几起空壳医药CSO、CSP虚开案例,对医药企业面临的涉税风险予以解读。医药企业想要健康发展,加强税务合规才是妥善之法。
多地医药CSO、CSP爆发虚开风险
一、浙江湖州37家CSO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2年7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税务机关在其官方网站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发布了多达37份《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所载内容基本类似,即:某某营销策划服务部因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处以行政罚款,并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此外,笔者注意到上列37家cso均注册于湖州市长兴县经济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幢,注册地集中统一。
二、河南开封6家CSO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2年11月23日,开封市税务机关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5家医药信息咨询公司、企业营销策划公司等《税务事项通知书》;11月24日,又送达某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载明,上列企业因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的数额已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吉林侦破一起医药CSO特大虚开案件
2022年11月17日,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新闻,吉林省侦破一起特大虚开发票案件,抓捕32名涉案人员、案涉17省市200余家公司、金额1亿余元。据报道,该案系犯罪嫌疑人通过注册82家空壳公司,为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取得“服务费”、“回扣费”等非法资金,这些非法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其他利益群体。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小结:医药行业涉税风险不减反增
由于“两票制”改革缩短了医药流通环节,医药企业通过架设多个销售环节、层层加价以套取资金的模式宣告终结,然而,目前环境下医药企业面临的回扣、寻租问题依然存在,这就导致一些医药企业开始通过类似CSO、CSP、CMO、CRO等新型业务模式,通过账外经营或虚开发票等行为套取资金,其中的涉税行政、刑事风险极高。同时,也应当注意到随着税务监管的信息化升级,“金税四期”的开发建设,类似风险爆发的几率也会增加,成为一颗不折不扣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