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2379份,涉案发票金额超过2亿!昆山这家公司被税务稽查
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后遇到形形色色的供货商,如果供货商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企业取得的发票就会有可能被定为异常凭证。企业就会面临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甚至构成虚开犯罪的风险。
如果被税局认定为偷税漏税,企业还会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缴纳,还会面临被指控为逃偷税的风险。
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能让财务报表更漂亮,会采用虚增业绩、虚增利润的形式,虚增的业绩一般需要开票来支撑,企业就会进行虚开。即使在虚开的同时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但是虚开的行为扰乱了发票管理秩序,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行政法上的虚开,面临行政处罚。
综上所诉,企业虚增利润财务造假常常会面临监管处罚,特别是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企业应时刻将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作为生产经营的基本底线。
这里大家要注意一下:虚开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也不能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昆明某科技有公司取得虚开发票2379份
这家企业作为“广元某普科技公司”下游受票量最大的企业,在广元某普科技公司涉案期间,共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79份。涉案金额合计223198057.44元,税额合计33289882.56元,价税合计256487940元。
通过金税增值税防税控系统查询到该单位在2018年9月25日—2019年7月24日已经全部认证抵扣。
最后处罚结果:补缴2018年10月—2019年7月的增值税33,218,091.61元、城建税2,325,266.44元、企业所得税54,691,566.32元;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还需要补缴教育费附加996,542.7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64,361.84元。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为了少缴纳公司经营税,目前的市场经营将在经营过程中虚开发票以抵消税收。而且在当前税务工商监管日益严格的情况下,虚假的补税方式将带来非常严重的结果。
只要企业有问题,你的账户、企业账户、其他相关人员的账户以及资金来源、去向都十分清楚,一个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