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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供应链融资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2022-10-18 14:58:45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76   0

名为买卖实为借款,大宗商品供应链融资暗藏涉税风险

大宗商品贸易时常会遇到资金问题,融资对于企业而言意义重大,但融资也须注重税收合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资金出借方一般会要求企业以其名下的货物提供担保,实践中,有的资金出借方更青睐以买卖合同的方式实现货物物权的质押,通过构造复杂的买卖合同链条,最终完成一项融资。不过,货物买卖就要涉及开票纳税,本文即分析这种模式下的虚开以及偷逃税风险,以供读者参考。

一、案例引入:供应链融资暗藏涉税风险

1、以买卖合同之名行融资之实

A公司是一家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其与另一家大宗商品贸易企业C公司具有关联关系。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因此有融资的需求。基于此,A公司找到B公司,希望以C公司名下的大宗商品作为担保物,从B公司处借入资金。三家公司经过商议,约定:

今年11日,C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笔货物,B公司向C公司支付价款1000万元,C公布给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该笔货物的货权凭证。

B公司持有该笔货物的货权凭证,但在今年121日之前,不得对外出售、转让或者在其上设立担保;A公司有权在今年121日之前,以12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笔货物,取得货权凭证,同时,B公司应当给A公司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A公司未能按期回购,B公司有权处分该笔货物。

其模式如图所示:

大宗商品供应链融资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图1

2、资金出借方回笼资金后面临虚开风险

在本案中,A公司如实以1200万元的价款购回了相应货权凭证,B公司由于取得了货权凭证作为质押,其并未作详细的尽调,认为融资已经结束,且由于一买一卖虽然承担了一定税负,但由于可以抵扣税负较轻。然后,不久之后C公司注销、走逃失联,税务机关经过核查,走访B公司,认为其与C公司、A公司之间并没有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后发现C公司系一空壳企业,其出售的货权凭证系A公司提供的,货物一直在A公司指定的仓库里没有发生转移。

3、供应链金融模式存在税法风险

实际上,经过分析笔者认为,上述“一买一卖”模式之下的供应链融资在税法上,不但存在虚开的风险,也存在偷逃税的风险。需要提醒读者的是,笔者在本文中不探讨民商事法律的定性问题,只是从税法的角度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税务合规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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