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对公转账可以吗?公司可以直接对公转对私吗?公转私需要缴纳什么税?公转私如何合理操作?
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2018年通过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公司收入1211601.94元(含税),收到了杭州税务局稽查局发送的税务处罚文书。
据文书所述,公司的这笔钱属于账外收入,没有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对企业处以追缴处罚,补缴账外收入的增值税35289.37元,并缴纳滞纳金(补缴税款的万分之五);企业在2018年享受的增值税减免优惠也被取消,需补缴增值税款。
看完这则案例,我们应该明白,微信、支付宝个人账户转账虽然方便,但是一旦被税务稽查,企业不但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当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也会被取消。
那么,是不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绝对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转账或收款呢?
其实不是的。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总结出微信、支付宝转账收款存在着以下三种风险一定要注意:
1、增值税涉税风险:
由于微信、支付宝收付款本身的特点,让公款收支和个人消费记录很容易混淆。因此,企业可能漏报或者没能及时申报部分收入,造成偷漏税的后果。
2、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企业通过微信、支付宝交易,容易出现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收款方和开票方不一致的问题,并因此被认定为虚开发票;通过微信、支付宝来支付员工工资的企业,存在偷逃个税的嫌疑,而且因为企业没有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拿不到支付凭证,税务机关可能会因此调高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
3、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长时间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的企业,久而久之公司财产就不分明了,一旦出现债务问题,股东需要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