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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有哪些?4种常见的股权转让风险!

2022-09-27 16:06:01   税务稽查之家   税务稽查之家   116   0

股权转让其实不算是常见的业务,那股权转让中可能会出现的涉税风险有哪些呢?4种常见的股权转让风险。

针对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整理和介绍:

01、以下7种情形,视为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的股权或股份。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

  股权转让行为可以分为以下7种情况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的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02、满足以下3点,才可确认转让收入

  1、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3、纳税人按照合同规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03、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股权转让投资成本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不同取得方式,确认成本方式不同: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以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股权转让所得计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举例】

  20206月企业将持有乙企业10%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格中包含乙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该股权的30万元,股权的购买成本为800万元。

  甲企业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为:1000-800=200万元。

  3、所得税计算

  【举例】

  甲公司以1000万元的成本获得乙公司20%的股权,现将这20%股权转让给丙公司,获得收入2000万元。

  甲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000-1000)×25%=250万元

  注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成本)×25%

04、印花税

  1、股权所有权转移,应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无论企业还是自然人,转受让双方均需贴花。

  2、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举例】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约定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10%的股权,双方都应缴纳印花税,税额为1000×0.5‰=0.5万元

05、个人所得税

  当股权发生实质性转移,而且转让方也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如何计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举例】

  小红持有实操君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小明,股权原值200万元,转让价格280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况: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红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80-200)×20%=16万元;

  2.后小红某些原因,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同时赔付小明违约金30万元,则属于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转让价格为310(280+30万元)万元,股权原值280万元,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明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10-280)×20%=6万元;

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有哪些?4种常见的股权转让风险! 图1

06、股权转让常见的风险

1、低价或平价转让

  如果签订股权转让时,出现价格偏低或者平价,并且通过受让方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则可能涉嫌发票虚开及偷税,存在税务风险。

  2、签订阴阳合同

  以前可能大家阴阳合同不熟悉,但经过前段吃瓜部分艺人的税务问题,应该都有些概念了。

  对于股权转让的阴阳合同也是差不多,通过签订低价转让股权协议,用于工商过户备案缴纳相关税费,而实际上在合同外再另行签订真实合同,通过不同途径向受让方收取现金或实务资产,存在偷税行为。

  3、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权

  这种情况下,换出方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涉及上述所提及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包括增值税。

  从另外一方(换入方),对超过股权价格外的部分,除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外,如不另支付对价,则存在接受捐赠行为,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处理,则存在税务风险。

  4、签订对赌协议

  一般会出现在大企业、大项目。

  所谓对赌协议,实际上是对原股权交易中被收购企业估值的一种调整,它存在的基础是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简单来说就是甲乙双方通过设定一个目标,当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设定的预设值时,则需进行赔偿。

  对赌协议对于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涉及退款的,目前暂时还没有明确的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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